京華時報訊(記者李秋萌)什麼人能在北京開診所?昨天,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佈的《北京市社會辦醫指南》明確指出,要開診所,需具備醫師以上職稱、在醫療機構連續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等條件。
  據瞭解,北京市社會辦醫近幾年發展迅速。2010年至2012年間,北京市公立醫院數量減少了10個,而民營醫院數量增長了68個;公立醫院編製床位數增長8.4%,而民營醫院編製床位數增長37.3%;公立醫院衛生人員數增長28.5%,民營醫院衛生人員數增長38.4%。2013年上半年,北京市共批准設置醫療機構206家,其中社會辦醫療機構163家,占79%。
  為了指導社會資本有的放矢地開辦醫療機構,《指南》對於目前本市醫療機構的類別和分佈給出了詳細數據,社會資本可根據《指南》尋找醫療資源短缺的區域或類別,開辦醫療機構。比如說,根據《指南》相關統計數據顯示,北京市每萬戶家庭中高凈值家庭(可投資資產在6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)數量超過200戶,根據全國地域排列,北京富裕人士最多。這意味著高端醫療在北京更具社會資本辦醫的市場。
  《指南》公佈了社會辦醫舉辦基本流程和條件。以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為例,應具備下列條件: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,取得《醫師執業證書》;取得《醫師執業證書》或者醫師職稱後,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;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;具有本市戶籍。此外,《指南》指出,醫療機構的設置必須符合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》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,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。  (原標題:醫師開診所須5年以上臨床經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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